太原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太原是山西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信息中心,是以冶金、机械、化工、煤炭为支柱,以输出能源、原材料、矿山机械产品为主要特征的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城市。太原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降雨量456毫米,年平均气温9.5℃,全年日照时数平均2808小时。太原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尤为丰富,享有“煤铁之乡”美称。在诸多矿产中以煤、铁、石膏储藏量为最,并以质地优良享有盛誉。太原旅游资源丰富悠久文明的历史给太原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较为著名的有晋祠、天龙山石窟、永祚寺、纯阳宫、崇善寺、窦大夫祠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名山、石窟、寺院、庙宇、湖泊、森林、温泉、溶洞、峡谷、河流、古建筑、古遗址、名人故居、历史文化纪念地、博物馆等旅游资源的丰富以及高品质的文物的集中,在国内也是非常少有。其中晋祠圣母殿内宋塑侍女像栩栩如生,姿态各异,在海内外享有盛名。天龙山的北朝石窟及隋唐造像、崇善寺明代藏经、纯阳宫关羽立马铜像,在我国文学艺术史上均占有辉煌的一页。此外,唐太宗李世民撰写的“贞观宝翰”《晋祠铭并序》碑文,是现存最早的唯一完好的唐太宗行书碑。